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在物业管理部门投诉问题

2023-03-14 17:24:14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投诉物业公司问题的解答:例如,关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争议处理依据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修改后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应当订立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争议按照《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公约》来处理,物业管理公司有提供看护、维修、保洁、绿化等管理服务;业主有支付管理费的义务,双方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应过错承担。但必须注意《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公约》必须依法订立,才能对全体业主产生约束力。此外,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关于物业管理费问题。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公共服务费由当事人在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者物业管理合同中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展开更多

针对在物业管理部门投诉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哪个部门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二、物业乱收费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1、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确定。 2、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3、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质价相符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4、关于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的问题住户可直接向市、区物价部门进行反映。 三、物业断水断电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行为。 1、法律没有授权。《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可见,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水费、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供水、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水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水电费的情况,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 2、合同相对性原则。给业主供水供电的相对人应该是供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辩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水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停水停电的权利。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人是供水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电梯问题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有权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公司从事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 然而,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由于其本身也是业主所聘用的。因此,在对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的选择上一方面要考虑业主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从自身经营角度又必须兼顾聘用电梯维修保养公司成本的问题。而这两方面本身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般电梯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恢复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先告诉他们,而后可以找两个部门来解决: 1、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 2、电梯质量问题,到技术监督局投诉或者立即拨打1236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小区物业占用公共绿化地建停车位,如何维权,向什么部门投诉?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相关规定: 1.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地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2.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计划施工。 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采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其中,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 五、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能让业主满意,业主投诉物业效果也不理想,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