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现在想在离婚前过户到男方名下,但是女方担心车辆一直男方在使用,如果发生事故,在离婚前是否责任公担?

2018-08-20 11:02:25
推荐答案

孙侠律师

2018-08-20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俩可以形成书面约定婚前或者婚后住房财产为一方所有,或两方共有,房管部门不会知道夫妻俩是否有此类约定。   所以,在过户住房时候,只要房产证登记人是已婚身份,都会要求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一起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展开更多

针对现在想在离婚前过户到男方名下,但是女方担心车辆一直男方在使用,如果发生事故,在离婚前是否责任公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如果房子婚前由男方首付却登记在女方名下,此时房子归女方所有,但男方可主张首付款项。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第一种,若一方在婚前出全款,或者父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第二种,若一方在婚前出了首付,或者由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第三种,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一方出资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相应的分割。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