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因开发商延期交房,你们二审也已胜诉,因此,你们不能再撤诉,同时,撤诉对你们也明显不利。 2.关于开发商不给你过户的问题,照你所述,开发商应该还没将该房过户到你的名下,你们只是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物权还没产生效力,该房的产权还在开发商名下,所以开发商借此机会刁难你。鉴于目前的情况,如果该房产权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你应首先将该房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开发商也有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过户手续,否则,开发商不与你私下换合同,将你的合同转到你的卖家名下,你将面临比较尴尬的境界,虽然私下换合同可以少交许多费用,但以你目前的处境,你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起诉开发商履行过户手续,这样才能最终达到你转让该房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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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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