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内拘留。n驾驶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暂扣机动车,罚款20到200元。nn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nn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nn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n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nn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n(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n(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n(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n(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n(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n(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n(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n(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n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受到什么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方式有行政处罚(俗称罚款)和累积记分(俗称记分),具体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