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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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出现家庭软暴力的成因: 1、家庭成员间在认知、态度、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同以及个人成长的不同步都可能导致心理失衡引发软暴力; 2、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低质量; 3、急剧的社会变化、多元的价值观、对个人的自主性的看重都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 4、其他。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有:思想方面,受各种腐朽思想影响,不尊重对方;素质教育方面,在文化教养方面有缺陷;个人性格的问题。《民法典》上是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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