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一个朋友在2008年问我家借了6万人民币,然后担保4万,到现在一直不还钱,我手里有他的借条

2019-03-30 20:32:09
推荐答案

林芳律师

2019-03-30 回复

专业分析: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借款人借款时,担保人自愿提供担保,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借款人偿还;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6、根据《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担保人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没有让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担保人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展开更多

针对一个朋友在2008年问我家借了6万人民币,然后担保4万,到现在一直不还钱,我手里有他的借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保存好对方欠你钱的书面证据,如欠条,银行划款记录、邮局汇款凭条等,如果没有书证,找人证,要充分的人证。 2、确实需要起诉欠条如果有的话,又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你说过年的时候还你,有什么样的证据。 3、决定起诉的话,被告的资料已经足够:民事诉讼状-题目居中,原告:你的名字,民族,生日,身份证,住址等,被告:朋友的名字,身份证,身份证住址等。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借钱不还报警没有用。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对于借钱不还的,警察只会帮忙从中调解。如果债务人不能及时还钱、履约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前诉讼,向法院提交借款的凭证、交易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和转移财产事实情况。债权人应该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等的规定,警察不得插手民间借贷等经济纠纷案件,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范本下载推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