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戒毒法》、《戒毒条例》的规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提出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意见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批准机关应当出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以及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因此,若已经具备提前解除强制戒毒隔离戒毒决定书的,社区及派出所应负责接受,若有异议的,应该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异议。
针对强制隔离戒毒机关可以提前解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劳动者仅是因为吸毒被行政处罚,原则上单位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其因为吸毒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如果存在其他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单位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都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强制戒毒的期限为两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