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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迁移证后,再拿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立户的管理部门办理即可。之后,本人迁出地的派出所会给一份户口档案,主要是自己的户口底表,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户口迁移证明的书写如下:身份证编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否则不予入户;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不得涂改,字迹清晰、明确;户口迁移证上除各省的公安厅户口专用章以外,还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收取后,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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