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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2019-05-17 23: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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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都律师

2019-05-17 回复

专业分析: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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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关于机动车违停的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可罚款20到200元,具体要看当地交警执行的标准。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是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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