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二)项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工作时间前后,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坐单位坏凳子摔倒致流产,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按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规定,流产没有造成生殖器官伤残的,不构成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针对怀孕期间坐坏椅子摔倒是否属于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自己摔倒算不算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职责不能完全局限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作狭隘的理解,应根据具体案情,从立法精神出发作出正确的判断。 职工工作中午间用餐或上厕所虽然都是其个人的生理现象,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视为其工作内容的合理延伸、系工作原因范畴。 虽不在从事本职工作过程中,不属于直接的履行工作职责,但其的行为与工作有间接的关系,也是为了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即使在用餐或者上厕所的情况下自己摔倒,也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进行生产工作的,若非在为单位生产工作,便不须在单位的厂区内上厕所,只要排除了法定的不构成工伤的情况,其他发生意外而使职工致伤的,包括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的,均应认定为工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