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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9-04-25 16: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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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4-25 回复

专业分析:

不构成职务侵占,因其已不是你单位的职工,他占有该款不是因其职务,而是因你们老板的委托,故其为利用职务之便,占有该款,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你们应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委托合同,给付该款,不要错过一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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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若股东是单位成员,且其侵占的行为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便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1、侵占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财物; 2、行为人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了本单位的财物,数额在5000到1万元; 3、行为人是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4、要持故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在出资后,这部分财产已属于公司、企业所有,而不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因此,股东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侵占其出资形成的公司、企业的财物,也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企业的财物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如果股东通过秘密窃取等非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侵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公司、企业的高管及其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公司、企业的财物直接据为己有。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企业的销售主管、经理、厂长身上,因为他们一般都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支配权。 (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发货员、缴库员、搬运工、修理工等一些具有管理、保管、经手本公司、企业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对于设有保安员的公司、企业,由于财物出入均要登记,上述人员在作案时为将财物顺利运出公司、企业,有时便与保安员互相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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