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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承担还债责任的后果有哪些

2023-02-05 21: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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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5 回复

专业分析:

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几种后果: 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 这种情况是说,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 2、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 此种是指债务人目前没有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且债务人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实不可能再有凭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财产的可能,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只能就债务人现有的财产进行偿还。 3、恶意不还的,债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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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的后果: 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二、抗辩权随之移转。 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 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 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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