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中,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先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法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将精神损失费等损失是不主持的。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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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
由于刑事犯罪案件引起的纠纷,除了对刑事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之外,往往还应承担民事方面的赔偿,此时就需在刑事案子中附带民事赔偿诉讼。那么,刑事怎么附带民事诉讼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有区别: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需要注意的是,起诉主体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人民检察院。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且,只能就直接物质损失提起诉讼,如精神损失费、死亡、伤残赔偿金、预期损失等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刑事犯罪不构成,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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