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联系方式列网站侵权可以被列为共同被告吗

2023-03-18 08:06:56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网络侵犯名誉侵权能列网站为共同被告进行吗可以,我国网络侵权纠纷采用通知和知道规则,若网站侵犯你权利时你可以通知网站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如果网站怠于采取措施将会与网络用户(实际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列二者为共同被告;若网站知道侵权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对你侵权而不采取措施,此时二者承担的也是连带责任,也可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

展开更多

针对联系方式列网站侵权可以被列为共同被告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发起的,由股东认购相应的股份,因公司设立产生的诉讼比较常见,那么股东和发起人可以被列为共同被告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综上,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和发起人如果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双方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可以列为共同被告。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可以被列为共同被告。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