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针对公司借款合同的效力具体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有: 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并获得相关的权利; 2、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其他具体表现。
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责任的方式; 3、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