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起诉离婚一方需要给精神损失费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男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是指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首先,如果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夫妻是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的,如果男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女方有权利索要。同时,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也随着双方离婚而消失,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要给付另一方扶养费。其次,如果双方离婚后,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那么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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