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破坏他人物品处罚的情况,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毁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情节一般的,处拘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第一,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第二,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第三,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故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