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地计生部门对超生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罚款)后,不管孩子的户口是否申报,都不得对当事人以同一违法事实,作出两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 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过程中,同样必须坚持“一事不再二罚”的原则,除非第一次的征收决定是错误的,这错误包括:征收单位缺失主体执法资格、被征收人违法事实不清、法律条款引用错误、社会抚养费计征错误、法律程序不到位等等。如果上述情况一旦发生,可以撤消原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由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重新作出征收决定。
针对以前超生超前二次征收社会抚养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超生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只要是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依然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没有取得二胎准生证生育二胎子女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社会抚养费,即所谓的超生罚款,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