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拓展资料: 1、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4、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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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鉴定须在伤情稳定之后再去做比较好。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了,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康复情况作出的,及时伤残鉴定有利于固定证据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当然,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一般应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比较好。
鉴定工伤的残疾等级需要伤情稳定后在进行。一般来说,职工或者单位一方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宣布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需要再等六十天。用人单位需要行政复议的,将暂停残疾鉴定。伤残鉴定不影响劳动者的治疗,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第一次受伤时的病历和康复情况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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