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处理最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深圳,分以下情形处理拖欠工资的企业: 第一,劳动者通过协商讨要拖欠的工资的,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企业按协议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劳动者通过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讨要拖欠工资的,企业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企业未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劳动者通过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讨要工资的,调解成功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企业按调解协议书支付拖欠的工资。 达成调解协议后企业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四,劳动者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讨要工资的,仲裁裁决书或者仲裁调解书生效时,企业应当按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间内支付工资。 企业逾期未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第五,劳动者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讨要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工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企业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六,劳动者通过向工会求助讨要工资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企业交涉,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企业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拒不支付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第七,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企业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讨要工资的,法院判决书生效时企业应当按规定的期限支付,否则同样会被执行。 最后,企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支付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