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针对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 (七)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