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司对清算之日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2022-12-11 03:39:30
推荐答案

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11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清算之日的确定:主要从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进行清算之日开始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二、清算财产: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应该先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3、清算开始之后至清算终结之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三、清算费用: 1、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2、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3、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4、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需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五、清算方案: 1、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债务。 2、企业没到清偿期的债务,也要以清偿,但需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4、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股东、债权人暂时不可以参加分配的,清算组要从清算财产中提存相应比例的金额。 六、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确认后,则默认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是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展开更多

针对公司对清算之日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公司资产的清算方式是普通清算以及破产清产。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组成,若是没有组成的,法院会指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情况,两种情况的清算进行程序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一、破产清算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4、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5、清偿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二、非破产清算: 1、出现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后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4、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