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费支付可能引起的纠纷: 一、由第一家中介带看房并签了《看房确认书》,但价格没有谈下来,后来看到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挂牌,而且价格也能谈下来,这样通过其他中介成交。此时,第一家中介如果说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佣金。不过笔者认为,除非《看房确认书》中约定独家委托了这家中介,否则不能成立。 二、《居间协议》上这样写:若一方违约,除承担定金罚则外,还应向中介公司支付房屋总价2%的违约金。如果后来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居间协议,中介能不能向双方主张要求付2%的佣金如果由于一方违约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中介能不能要求违约方付2%的佣金在前一种情况下,中介应当能要求部分报酬,因为他毕竟提供了一定的服务。在后一种情况下,有的法院会支持中介全部的佣金请求,因为违约方的行为造成了中介的预期利益也就是2%佣金的损失。 三、“跳中介”行不行买卖双方为了节省交易成本,在通过中介建立了买卖意向后,避开中介,私下成交过户。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中介作为居间方的利益,跳中介后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四、能不能接受中介业务员“飞单”中介业务员私下与客户达成协议,不通过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佣金,当然私自收的佣金会比中介公司收的要少,这就叫“飞单”。表面上看,客户付出的费用减少了,但实际上风险很大。
针对房产纠纷如何付中介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审查中介的资质。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二、签合同注意霸王条款。签合同时,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作为承租方,一般要选定自己信赖的房产中介。三、明确自己的选择权利。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中指出,同一房源信息经多个中介公司发布,买方通过上述正当途径获取房源信息的,有权在多个中介公司中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交易,此行为不属于跳单违约。买卖双方均可依托此规定货比三家之后再择优选择中介服务。
1、消费者选择中介公司提供服务前应查看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验 2、对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要认真审查,如发现有不公平之处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改正 3、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卖房的,应明确委托权限与违约责任,并认真审查中介公司代签的合同及核查所有手续以防隐瞒价款 4、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购房者应当亲自办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