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以公告形式送达传票。《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针对起诉离婚传票到哪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