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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少缴社保问题

2023-04-13 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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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3 回复

专业分析: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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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单位补缴之前没有缴纳的社保的,应当向当地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因社保而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为自己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并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若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劳动者还可以以劳动监察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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