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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2022-08-25 16: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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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5 回复

专业分析:

在工地受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也可以要求支付有关规定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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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工地受伤赔偿,要根据因工致残的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首先,建筑工人可以找雇用自己的自然人,俗话说就是“小老板”,在法律上是指“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在法律关上,“小老板”和建筑工人之间多是属于劳务关系,所以工人发生事故时,应当由“小老板”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建筑工人是由“小老板”招进场工作的,需要收集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另外,建筑工人受伤除了找“小老板”之后,还可以找承建的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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