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登记离婚有三个前提条件:其一是你与丈夫自愿离婚,且已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其二是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是系在中国内地办理。你与丈夫若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符合前述条件,则可到你的住所地或丈夫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丈夫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们两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若你丈夫起诉离婚,则他应当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而不能向他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同样,若你提起离婚,也只能向你丈夫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针对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不用孩子可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由离婚方式来决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夫妻任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起诉方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不用回户口所在地办离婚手续。起诉人在立案前需要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回夫妻任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起诉方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不强迫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起诉人在立案前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即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