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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

2022-11-27 0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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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7 回复

专业分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应认定为贪污罪。 (2)行为内容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首先,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其次,必须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最后,必须非法占有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根据司法实践,数额较大以5000元至1万元为起点。 2.责任要素为故意外,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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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等,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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