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买的动迁房,和动签协议上的所有人7人签订协议,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补充合同,已付款80%给房东,现对方刚办出产证是其中两个人的名字,对方现在反悔想抬高售价,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房东满足过户条件一个月内不配合过户,买家有权上诉法院,且有明确违约条款,不能因房屋市场价值升高而涨价,谁违规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已支付金额的2倍。那现在买家想要房屋过户,只能自行告法院还是告中介呢?费用如何计算?成功概率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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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买卖二手房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违约金过低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增加。
买房约定违约金要注意的事项有: 1.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 3.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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