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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能不能拥有对两岁女儿的抚养权。不大可能有能力照顾好女儿。

2019-06-14 15: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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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6-14 回复

专业分析:

您好!(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五)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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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是女方提离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离婚的途径走。可登记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法院判离婚的依据仍然是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一方同意两个孩子都归对方抚养时,法院会尊重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但是,如果双方在抚养权上存在争议时,同时又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从缓和家庭矛盾和公平性角度出发,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的概率较大。当然,法院在抚养权归属的判决上也会遵循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如果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将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判归一方的可能性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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