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者近亲属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致受害人伤残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按期伤残等级,一级的按100%计算,二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标准的50%计赔。 2、致受害人死亡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死亡补偿费规定标准的50%计赔。 3、致受害人流产和致受害人的特定纪念物品丢失或者毁损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要以按因流产的实际费用和特定纪念物品的实际价值适当计赔。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