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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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关道路交通活动的相关内容,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出行时,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安全出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驾驶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如图所示,其目的是防止汽车在紧急刹车时,由于惯性向前倾而造成伤害;其中安全带做得扁而宽大是为了减小安全带对驾驶员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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