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找的途径:在就医过程中,发生亲友病情加重乃至死亡的情况,无疑是切肤之痛。因此,现实中,一旦在医院中发生死伤,患方往往都比较激动,有人会直接到医院争执,要求医院负责人出面解决;有人会针对治疗的医生,要求其赔偿或者负责。这两种做法哪种较为合适?这个时候就涉及我们在医疗损害赔偿中需要注意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明确赔偿主体,这对于索赔而言更为重要,只有找到应该负责的人才能最终实现维权目的。就医疗纠纷而言,医事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其主体只能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相对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组成。就医疗损害赔偿而言,医疗相对人比较直观,即人身或精神受到损害的患者,索赔权利人也就是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因此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或者纠纷处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医调委申请调解。
针对针对医疗纠纷怎么办,找什么途径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有: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诉讼解决,指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是: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