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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涉外离婚的具体程序和程序是怎样的

2022-03-03 0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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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3 回复

专业分析: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一、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a、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三、协议离婚程序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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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涉外婚姻离婚的程序根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在登记时需要外国一方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进行办理;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应到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涉外协议离婚的程序为: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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