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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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准备一下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 (2)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3)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4)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要准备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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