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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以一套商品房为抵押物,贷款30万元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房地产的具体信息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具体价值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即房屋由哪一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应在何时归还抵押贷款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四份合同。分别是贷款人一份、银行经办人一份、银行入库留底一份、房屋登记中心一份。贷款申请资料如下: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3、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4、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提供;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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