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借款纠纷,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对于借款的利息计算,是根据你约定偿还的金额及实际借取的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出借人起诉偿还借款,借款人抗辩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属于高利贷的,可以对实际收到借款金额进行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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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被告上法庭的,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借款人要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为避免借款人逃避债务,原告还可申请法院冻结其财产。如果经查证后,借款人属于恶意欠款的,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的,借款人应及时还款,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到了还款日期不还款的,则应当承担借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比如加收滞纳金、违约金等。如果借款人被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经过判决还不还款的,则有可能对借款人的信用产生影响,导致借款人在以后的贷款中出现问题等等。 2、但如果借款人不还款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占有债务,通过一些手段来骗取财物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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