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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权属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2022-10-15 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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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5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看您要买的房子属于什么性质,从你的字面上理解应该属于单位产权,俗称大产权。如果是这样的话: 您的收益是房价比较实惠,价格比较低; 您的风险也会有一些,产权这个问题国家不一定会承认,如果自己居住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以后出售是一个比较大的麻烦。 另友情提示: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 至于能不能买,我无法帮您选择,只能说您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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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不属于无效合同,车位的所有人可以设立用益物权,转让车位使用权的。关于车位处分的纠纷问题往往可区分为两种情形,情形一,车位为人防车位,此类车位的所有权人为国家,但收益权通常由投资人享有,投资人可在非战时将车位使用权进行转让,但无权出让车位所有权,同时使用权的转让并非即为车位租赁,二者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情形二,车位为出让车位,此类车位的所有权人为开发商或第三人,而非国家,所有权人可自由转让该车位所有权。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作为资产入股等其它合法方式。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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