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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2022-03-21 2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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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们之前对于合同的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你可以向你朋友的户籍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你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要提供居住证)法院起诉。借钱的短信记录好转账凭证要保存好作为证据提供。另外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从你最后一次催要之日起计算注意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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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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