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8周岁的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是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才不管女方是否自愿,男方均构成强奸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不构成强奸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除外,即女方患有精神疾病,且男方是在女方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则不管女方年龄多大,男方仍构成强奸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针对未满16周岁发生性行为犯法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双方自愿的,不构成犯罪。 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该少女的年龄和是否自愿来决定: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与明知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该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
与未满16周岁女生发生性行为,要看情况,如果其已经满14岁且自愿发生,则不犯法。与已满十四岁未成年女生发关系,且双方自愿,不负刑事责任;未满14岁无论是否自愿,均属强奸罪。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