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而言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该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和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针对交通事故中无责方也要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中无责也要赔偿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但是如果非机动车是故意的,则不用唱承担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的法定情形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承担无过错责任,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