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有何义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权利有: 1、安全生产知情权; 2、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3、安全生产监督权; 4、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5、停止作业避险权; 6、拒绝违章指挥权; 7、批评、检举、控告权; 8、工伤保险赔偿权。义务有: (1)必须奠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3)及时报告和处理险情,积极参加抢救事故。 (4)必须接受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负有的责任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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