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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适用条件是什么

2022-12-07 05: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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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07 回复

专业分析: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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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刑事拘留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2、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指认的; 3、犯罪证据指向明确的; 4、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妨害作证的; 6、真实信息、身份不明的; 7、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刑事拘留适用条件为: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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