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保证有何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担保和连带保证的区别具体包括,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为一般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既可以由债务人担责,又可以由保证人担责的,是连带保证。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除此之外,二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也存在差异: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时起算;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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