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成立公司的步骤为:名称预先核准;开证行确认;打开临时资金账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工业和商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刻章社,刻公章,财务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开银行基本账户;纳税申报。
一、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如果是新成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登记事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个体工商户等办理登记事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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