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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探监的规定

2023-06-07 1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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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7 回复

专业分析:

下面是看守所探监规定的一些内容: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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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出示以下证件:1.有关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三、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四、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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