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针对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时当事人是否复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方式为:本金*利率*使用时间。不能约定复利。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
民间借贷不能计算复利。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得计算复利,规定复利的,复利部分无效。复利是指在计算利息时,某一计息周期的利息是由本金加上先前周期所积累利息总额来计算的计息方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