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另外,可能构成伤残的话,要进行伤残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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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可以向伤害人请求意外赔偿,一是医疗费用的赔偿,该赔偿主要根据受害人所在医疗机构的费用支出凭证进行赔偿,二是误工费,其赔偿标准为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收入不稳定的以平均收入为标准,三是护理费,以护理人的费用为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医疗意外则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以现有的医疗技术和科技水平等现实性因素而导致难以预料或难以防止的原因所引发患者的损伤或死亡。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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