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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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要求申请调档函。填写人员登记表(注意一定要确定档案所在单位全称),人才中心会弄好调档函。 2、调档。可委托人或者自己亲自拿调函回档案所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将档案商调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不可以自带,要以快递或者机要方式到人才交流中心。 3、签订协议并缴费。
就是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例如毕业生是广东惠州户籍的,到外面读大学,毕业后要将档案派回原籍的,那就回到广东惠州的人才交流中心等地。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的档案是不经过学生,直接由学校寄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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