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产评估费用: 在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中,适宜的方法主要是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两种。据评估公司的资深人士介绍,住宅类物业一般选用市场比较法,在实际评估中也可以用另外一种方法进行验证。从理论上讲,两种方法评估的结果应该是可以互相验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第四条,自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期间,房地产估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l.明确估价基本项;2.拟定估价作业方案;3.搜集估价所需资料;4.实地查勘估价对象;5.选定估价方法计算;6.确定估价结果;7.撰写估价报告;8.估价资料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估价人员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亲身感受估价对象的位置、周围环境、景观的优劣,查勘估价对象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并对事先收集的有关估价对象的坐落、四周、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同时搜集补充估价所需的其他资料,以及对估价对象及其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拍照等。 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杭州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以上为二手房评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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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评估费,银行在审核二手房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而产生的费用,是银行用以控制贷款风险,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费用原则上是应该由商业银行来的承担,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二手房评估价费用不应由购房者承担。
二手房评估的折旧费标准是: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已使用年数。其中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折旧年限,是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住宅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称为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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